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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之都创意产业联盟公约

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外创意产业的互动交流,充分发挥创意产业精英的智囊作用,有效整合创意产业资源,达成项目合作和交易,打造完整创意设计产业链,全力推进创意产业的高速发展,中国(深圳)设计之都田面创意设计产业园发起组织由国内外知名企业、大师和专业机构代表组成的联盟(以下简称联盟)所有成员本着“资源共享,公平竞争,互利合作,共赢发展”的原则,加强联盟自律和管理,达到多赢目的制定本联盟公约。本公约是具有共同约束力的行为准则,代表了联盟成员的共同意愿。

第二条 联盟的主旨是:维护权益,整合资源,相互依托,创造多赢

第三条 联盟将《设计之都创意产业战略联盟简章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依据,以整合全球创意资源为基础,以项目联盟运作为重点,依托各自资源,相互配合,共同运作,确保项目成功运作。

第四条 联盟会员自愿参与项目联盟,并愿意遵守项目联盟和约精神,在项目联盟合作中必须各司其责,不得擅自违反项目联盟和约。

第五条 联盟会员形成在项目合作中达成共同发展的共识,共同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。

第六条 联盟会员共同解决项目发展中遇到的项目难题。在新项目新产品开发时,相互支持,相互依托。

第七条 联盟会员共同参与创意产业联盟的运作研究,逐步形成完整的创意产业的服务链。

第八条 联盟会员自觉抵制违反联盟公约的行为。“联盟全会”可对严重违反联盟公约的成员,作出将其清退出联盟的决议。

第九条 联盟会员将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、职责和使命,进一步推进自身发展和中国创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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